(一) 計劃評審委員會:
1. 負責所有章級之成績審批,委員會之決定為最後決定。一經批核及格,參加者即可獲頒所屬章級獎勵。
2. 一般情況下,由中華文化小組擔任評審委員會的工作,較高章級(如:榮譽獎章級)則由校長、或個別項目的專業人員與中華文化小組共同評審。
(二) 中華文化獎勵計劃小組:
1. 「中華文化獎勵計劃小組」負責計劃之推動及發展方向的訂定。組長在每學年完結前策劃及擬寫來年工作計劃書,全學年定期召 開會議商討各項活動的細節,並於活動之後召開檢討會議,總結經驗。定期檢討工作的落實和計劃推行情況。
2. 組員由校長遴選委任,本校全體老師,特別是各學科科主席均有責任同心推動中華文化獎勵計劃,以達成辦學宗旨與特色。
(三) 中華文化工作組:
「中華文化小組」每年均邀請於本計劃的參與過程中表現突出的同學加入所附設的工作組,與組內老師共同開展及策劃本校各項中華文化活動。